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4)浙0304破80号之二——温州市瓯海华鑫光学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4)浙0304破80号之二——温州市瓯海华鑫光学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7-31 公 开 人: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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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浙0304破80号之二

本院根据申请人温州利诚会计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2月23日作出(2024)浙0304破申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温州市瓯海华鑫光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温州市瓯海华鑫光学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本院指定担任管理人后,接管到的债务人温州市瓯海华鑫光学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债务人温州市瓯海华鑫光学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法应予以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7月30日裁定宣告温州市瓯海华鑫光学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温州市瓯海华鑫光学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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