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告:(2025)浙1003破21号——罗震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告:(2025)浙1003破21号——罗震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公开时间:2025-08-01 公 开 人: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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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浙1003破21号

本院根据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7月29日裁定受理罗震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25年7月30日指定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罗震福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8月20日前,向罗震福管理人(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耀达大厦10层AB区;邮政编码:318000;联系电话:13738563069;联系人:褚钎汝)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罗震福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案以非现场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下午3时。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2025)浙1003破21号公告.pdf 下载
(2025)浙1003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2025)浙1003破21号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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