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公告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16 公 开 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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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

根据申请人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的申请,本院于2023年11月16日作出(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通知书,同意被申请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3)鲁0681破申(预)3号决定书,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你(你单位)应在2023年12月18日前向景峰医药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可采取现场登记、邮寄登记、线上登记三种申报方式。现场登记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工商联综合体C座9层9-1;邮寄登记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工商联综合体C座9层9-1;线上登记地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8132320 ;联系电话:18596176729、18596169769。

债权申报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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