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浙0304破71号——刘荷花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浙0304破71号——刘荷花

公开时间:2025-10-16 公 开 人:温州富邦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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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5)浙 0304 破 71 号

( 2025)浙 0304 破 73 号

申请人刘荷花、金伯华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30日受理( 2025)浙0304 破申80号、( 2025)浙0304破申82号刘荷花、金伯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二案,并指定温州富邦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刘荷花、金伯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刘荷花、金伯华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18日前向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温州富邦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柯杉杉、戴琳婕;联系电话:13175615712、 18857722159;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香滨左岸一组团 2 幢 704 室)申报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瓯海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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