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奥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河南中奥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2 公 开 人:河南中奥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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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奥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年11月23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根据朱亚飞的申请作出(2023)豫1602破申(预)1号决定书,决定对河南中奥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奥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作出(2023)豫1602破申(预)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成立的河南中奥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中奥公司将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5时30分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南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债权人会议,会议同时在阿里破产管理平台召开,网络会议链接地址将在9月5日之前向参会人员进行手机短信推送。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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