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102破82号——南京金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责任释明公告

(2025)苏0102破82号——南京金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责任释明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7 公 开 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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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

责任释明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3日作出(2025)苏0102破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金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清算组对南京金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色酒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出具(2025)苏0102破82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金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由张宇坤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现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金色酒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南京金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金色酒业公司有关人员应承担如下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管理人通讯地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47号国金中心一期27楼

联系人:顾律师,1899 414 3356

南京金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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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苏0102破82号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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