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人民法院:(2025)浙0483破32号——嘉兴快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桐乡市人民法院:(2025)浙0483破32号——嘉兴快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11-07 公 开 人: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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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沈翰罗:

桐乡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30日裁定受理嘉兴快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快融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7月15日指定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从工商登记部门了解到的情况,你和快融公司同为嘉兴市国腾刺绣有限公司股东,其中你认缴出资70万元,持股比例70%,快融公司认缴出资30万元,持股比例30%。现快融公司已被桐乡市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快融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嘉兴快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管理人将对快融公司持有的嘉兴市国腾刺绣有限公司30%股权进行拍卖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管理人特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向你通知如下:

1、股权转让的数量:快融公司持有的嘉兴市国腾刺绣有限公司30%股权;

2、股权转让方式:通过淘宝网破产财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网上拍卖,拍卖七天前进行公告。

3、股权转让价格: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30万元。如果出现流拍,第二次拍卖时,以24万元为起拍价。如果两次拍卖不成的,则实行“一元起拍”。

3、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1)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买受人应自竞价结束后1日内全额缴纳,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

(2)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竞价结束后3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其他事项: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须在办理竞价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具体金额及支付时间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管理人询问。

你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于2025年11月5日电话联系你并寄送书面通知材料给你,但被你拒收,故特以公告方式再次向你送达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本通知书送达。请你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管理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你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嘉兴快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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