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星光百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关于核对债权表的公告

西安星光百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关于核对债权表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1 公 开 人:西安星光百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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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星光百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关于核对债权表的公告

西安星光百货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陕01破申4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安好嫂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西安星光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16日作(2026)陕01破12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破产管理人。2026年5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星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核对债权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管理人共接收债权申报资料2份,申报金额共计87,767.26元。管理人对该2户申报的债权依法进行审查,并编制了《西安星光百货有限公司确认债权表》(以下简称“债权表”)(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等规定,请贵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对《债权表》的核对意见;如贵方有异议,需同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核对债权异议书,说明异议理由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等。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贵方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贵方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26年6月5日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订立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并同时告知管理人。

如贵方逾期未提交书面核对意见或书面核对债权异议书,或者逾期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均视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西安星光百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管理人通讯信息:

收件单位:西安星光百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1501室

收件人:郭律师  联系电话:17392869401



附件

星光 关于核对债权表的公告 星光百货破管发〔2026〕03号(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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