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作废声明

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12-05 公 开 人:湖南云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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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作废声明

长沙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2025)湘0121清申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0月28日作出(2025)湘0121强清29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云端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因清算组多次尝试均无法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清算组至今未接管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含副本)、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存在滥用企业证照及印章、影响破产管理或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以及其他违法事项,清算组特此声明:

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含副本)、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自2025年12月4日起作废。

自2025年12月4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及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及本清算组无关,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及本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5年12月4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清算组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长沙兴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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