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翼城县盛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宋江华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判决结果及是否上诉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翼城县盛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宋江华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判决结果及是否上诉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2-02 公 开 人:翼城县盛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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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盛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债权人

翼城县人民法院于2026115日作出20251022民初22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原告宋江华对被告翼城县盛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明工贸)享有普通债权9000000元(该金额不含被告盛明工贸已经确认的债权405340元);案件受理费117800元,由宋江华负担43000元,盛明工贸负担74800元。

管理人已于202622日收到该判决书,现就是否对该判决提起上诉事项征求债权人意见。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判决核心内容

宋江华享有盛明工贸债权9000000元。

1.宋江华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2.管理人未掌握足以改判的新证据。

二、上诉风险提示

1.法律风险若上诉后败诉,盛明工贸需额外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少可供分配财产

2.程序风险上诉将延长破产程序周期,延迟全体债权人受偿时间。

三、是否提起上诉

管理人现就是否提起上诉征求全体债权人意见。若债权人认为有必要提起上诉,应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明确书面意见并阐述上诉理由,同时需垫付上诉费用预估74800具体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为准,垫付的上诉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无息清偿。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的反馈意见决定是否上诉,到期无债权人提交反馈意见或要求上诉但不垫付上诉费用的,则针对该案管理人不再提起上诉。

特此通知

翼城县盛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律师 卫律师

联系电话:1583570634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4:30-18:00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5号东方明珠湖滨广场23层上海市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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