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法院:(2025)湘0821破6号——张家界宝峰大酒店有限公司

慈利县人民法院:(2025)湘0821破6号——张家界宝峰大酒店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12-15 公 开 人: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浏览次数:592次
  • 打印

张家界宝峰大酒店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

预招募公告

2023年3月7日,申请人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利农商银行”)以被申请人张家界宝峰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峰酒店”)在执行案件中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相关财产经强制执行程序不能变现,无法清偿债务为由,书面申请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将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2025年3月31日,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作出(2025)湘08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宝峰酒店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理本案。2025年11月19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湘0821破6号之二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担任张家界宝峰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动宝峰酒店破产进程,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公开对宝峰酒店重整意向投资人进行预招募,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宝峰酒店于1996年12月20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06166703281,法定代表人:李景云,住所: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注册资本1718万元。

宝峰酒店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业务;足浴服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情况

张家界宝峰大酒店位于张家界核心景区武陵源风景区武陵大道中段索溪河畔地理位置优越。距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火车站、机场均 23 公里,30分钟车程即可到达。距民族大戏魅力湘西大剧院 300米,武陵源标志门1公里,黄龙洞5公里,宝峰湖 1.5 公里,大峡谷玻璃桥 25 公里,临近武陵源区政府,溪布老街。坐拥开门见山,与溪为伴的优雅环境,俯瞰索溪河,平视百丈峡,瞭望宝峰仙山,远眺天子山,是一家以庭园式观景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及原生态气息的浪漫情调度假酒店。

宝峰酒店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9700多平方米。于2015年年底开始品牌升级,2017年6月正式对外营业,酒店配备了中庭花园景观以及高逼格的游泳池;内设中庭花园景观房、临溪观景阳台房等各种风格的客房,舒适的观景摄影阳台,拥有3部观光电梯,65个独立车位的地下停车场,茶艺吧,另外茶吧有【斗室】文化·茶生活的鼎力支持,体验中国式雅致生活,并且有资深私人管家式服务。

当前宝峰酒店正在经营当中。

(三)资产情况

宝峰公司主要资产如下(具体以意向投资人尽调了解的资产状况为主):

不动产:管理人通过向武陵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确认宝峰酒店存在如下不动产登记:

①位于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吴家峪社区武陵路宝峰大酒店05栋(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张武不动产权第0000450号);

②位于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吴家峪社区武陵路宝峰大酒店(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张武不动产权第0000444号);

③位于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吴家峪社区武陵路宝峰大酒店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张武不动产权第0000443号);

④位于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吴家峪居委会武陵路宝峰大酒店(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张武不动产权第0000445号);

上述不动产均为抵押资产,抵押权人为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计有48家债权申报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额101841110.03元,其中申报本金74122250.79元,利息及其他27718859.24元。经管理人初审,预计债权总额逾7000万元。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银行征信记录, 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以进行重整投资;

4.具有丰富的实体投资或管理经验(其他同等条件下,对酒店经营领域有投资、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投资,但应当以一个报名人的申请参与遴选,联合体成员中至少要有一个成员满足上述1至4项条件。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1.1 投资人需提供如下报名材料:

(1)参与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意向投资者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人简介、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资金实力等信息;若为联合体的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4)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2 报名时间和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17:00 时前,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上述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如以邮寄方式提交,可以联系管理人另行获取电子邮箱,邮箱送达时间为提交时间。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1.3 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B3栋17楼

联系人:余律师,13787130316

(二)尽职调查

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60万元保证金后,可向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

(三)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后,听取管理人关于投资方案意见,编制、提交投资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股权让渡、资产收购等)、偿债资金、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投资总额。

投资人应在2026年1月3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所提交投资方案,报经法院,确定投资人的具体确定方式或重整投资权益拍卖等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四、保证金的转化及返还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保证金在三日内无息退还。

五、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有关公司情况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宝峰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出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4.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本招募公告由宝峰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需了解招募的详细信息请与宝峰公司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诚挚欢迎各方意向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

张家界宝峰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宝峰酒店.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