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松茂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书

大连松茂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12-22 公 开 人: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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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大连天海锅炉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松茂针织印染有限公司(简称“松茂公司”)对贵方(简称“天海公司”)享有的债权,瓦房店市人民法院(2023)辽0281民初40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天海公司给付松茂公司锅炉款40万元,若未按期履行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松茂公司对该判决已经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23)辽 0281 执 5156 号。

根据松茂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松茂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开拍卖了前述“大连松茂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对债务人大连天海锅炉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 (诉讼费除外)。2025年11月8日,陶洁成功竞得该笔债权,成为该笔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并已付清债权转让价款。

现通知贵方,请直接向债权受让人陶洁履行前述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的,贵方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债权出让人暨通知人:大连松茂针织印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债权受让人:陶洁

签署时间: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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