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确认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报告》的通知

关于提请确认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报告》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1-13 公 开 人: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10次
  • 打印

关于提请确认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报告》的通知

(2025)银洋实业强清字第7号

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股东及利害关系人等: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作出(2025)琼01清申1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口桂林洋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被清算人”)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年11月10日作出(2025)琼01强清97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为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清算组。

根据清算组调查,1、被清算人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早已没有实际经营,被清算人也未向清算组提供被清算人的有关资料或财产,被清算人人员均未与清算组取得联系。2、现有证据及清算组调查结果表明,被清算人名下无任何财产,无可供清偿的财产。3、没有单位或个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发现负债情况。清算组据此拟定《清算报告》。

清算组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清算人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无法清算,应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为此,清算组现向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股东及利害关系人等征求对本清算报告及终结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事宜的意见。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股东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清算报告所载内容及终结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事宜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6日前向清算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若异议期限届满清算组未收到异议材料,清算组将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并申请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清算组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汇金路4号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3层302号,梁老师13996751288,邱老师15683250406。

特此通知。

附:《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报告》

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清算组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海南银洋实业开发总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报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