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5)湘0105破22号——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接管及释明责任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5)湘0105破22号——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接管及释明责任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6 公 开 人: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 湖南铜顺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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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接管及释明责任公告

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及法定代表人吴干全、股东朱松辉有关人员:

2022年5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1破申6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沙翔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5月12日作出(2022)湘01破143号民事裁定将该案移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处理,开福区法院于2025年12月3日作出(2025)湘0105破2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 湖南铜顺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现通知贵单位、贵单位股东及贵单位有关人员,贵方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日内向管理人移交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证照、债权清册、债务清册、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资料,配合管理人完成接管工作。

同时,管理人向贵单位、贵单位股东及贵单位有关人员释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在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贵方有义务向管理人移交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证照、债权清册、债务清册、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配合管理人破产清算工作。贵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清算无法进行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的,将告知债权人可以向股东等实际控制公司的主体主张相关权力。

特此公告及释明。

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蓝湾国际广场B座27层

联系人:李胜,1378719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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