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公开时间:2026-03-16 公 开 人: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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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3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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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2024锡霖破管字第10-1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2024)陕03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2024)陕03破申9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为推进重整进程、促进重整成功,维护广大债权人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欲引入具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实现该企业的涅槃重生。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需提交报名材料、承诺函并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五)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六)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意向投资人;

(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八)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发送各种通知、文件,均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相关通知或文件发送至意向投资人确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即视为有效送达。

二、重整企业情况

一)基本信息

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霖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110602

企业名称

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30257562595XP

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6号院(盛华大厦)1号楼A座190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宽录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7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2011年6月2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土木建筑、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的加工及销售;物业管理;旧城改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架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单位: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额

(单位:万元)

王宽录

4300

53.75%

0

董锡霖

2700

33.75%

2700

孙瑞

1000

12.5%

1000

(三)分支机构

序号

企业名称

负责人

登记状态

1

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徽县分公司

王宝荣

存续

2

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公司徽县分公司

-

-

(四)资质证书

序号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等级

状态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西建房

2015〕47号

四级

注销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陕建房

2017〕41号

三级

过期

(五)财产情况

1、资产情况

目前,锡霖房地产公司拥有甘肃省徽县幸福公寓一期项目(在建),项目位于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银杏树镇G316。锡霖房地产公司持有剩余地块及地上5#、6#、7#楼地上建筑物,7#楼主体结构建设至地上6层(首层面积417.73㎡);6#楼主体结构建设至地上1层(首层面积417.73㎡);5#楼仅为地基建设完成。。其余现场留有一层砖混结构的设备房(面积约为7.84㎡)及蓄水池一座(体积约为70.90m³)。

根据徽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数据显示,锡霖房地产公司名下土地面积为9205.95平方米,其中含代征道路面积773.59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无抵押、无查封。

2、负债情况

债权申报期限内,管理人收到有效申报39户债权(不含职工债权),有效申报金额130,288,033.24元。经过管理人确认债权29户,金额为86,982,018.86元,其中包含税款债权2户债权金额4,435,502.12元;普通债权27户债权金额73,361,428.37元;劣后债权的债权金额为9,185,088.47元,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金额为准。

三、项目投资价值与前景分析

为便于意向投资人更全面评估本项目,管理人基于现有资料,就“幸福公寓一期”项目的投资价值与前景提供如下分析,以供参考:

1. 项目核心优势

产权清晰,无重大负担:根据公告,项目核心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目前无抵押、无查封,权属状态清晰。投资人介入后,可避免复杂的解押解封程序,实现资产的快速、洁净接管与重启。

区位交通便利:项目位于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银杏树镇G316国道旁,地处交通要道,周边人流、车流密集,具备良好的交通通达性和展示面,为项目未来的销售与租赁奠定了区位基础。

项目已有基础,可缩短开发周期:项目5#、6#、7#楼及部分配套设施已开工建设。投资人接收后,可在现有工程基础上直接续建,相较于“净地”开发,能显著节省前期报建、基础施工的时间与成本,加快项目上市及资金回笼速度。

2. 市场前景评估

陇南市徽县作为连接甘、陕、川的节点县城,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存在持续的住房改善与新增需求。项目所在银杏树镇临近县城,G316国道沿线具备一定的产业与人口集聚效应。项目定位“幸福公寓”,可有效满足周边乡镇进城人口、产业园区就业人员等的安家需求,以及部分养老、度假类客群的置业需求。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强调“保交楼、稳民生”的政策背景下,接手并盘活此类已开工的存量项目,契合政策导向,易于获得地方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支持,市场风险相对可控。

3. 投资收益初步展望

通过对续建成本、各项费用及优化后的债务清偿方案进行整体筹划,本项目有望在盘活后实现可观的投资收益。投资人凭借自身的资金实力、开发经验和操盘能力,通过高效的项目管理、成本控制和精准的市场定位,有望在实现项目成功交付、保障各方权益的同时,获得合理的商业回报。尤其是在当前资产价格处于价值洼地的阶段介入,通过司法重整途径获取项目,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和发展潜力。

4. 总结

“幸福公寓一期”项目是一个产权清晰、前期工作已有基础、市场定位明确的在建工程。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注入资金与专业能力,能够有效化解历史债务,快速实现项目复工续建,最终实现“保交楼、稳民生、盘活资产”的多重目标。我们诚挚欢迎有实力、有经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共同把握这一价值重塑的宝贵机遇,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四、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及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

(四)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出具承诺;

(五)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供详细、具体且具备可操作性的《投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债权清偿比例和清偿方式等;

六)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本公告中列明的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意向投资人在其他企业重整程序中(如有)没有重大违反重整计划的行为;

)管理人根据本项目工作开展的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等向管理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期限

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331日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或进行新一轮的招募。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并提交。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材料具体包括:

(1)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表(见附件1);

(2)关于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惩戒对象、招募遴选期间遵守管理人安排等事项的承诺函(见附件2);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结构等信息,如为联合体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投资人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5)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6)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请意向投资人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性质锡霖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账号:918900824210001

3.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同步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纸质版用EMS快递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管理人处。

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人: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F901

联系电话:13087670606

联系邮箱:a13087670606@163.com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或者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能补正报名材料或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管理人将在初步筛选后,向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申请且经管理人同意后可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在15日内全部完成。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按照管理人通知的时间要求,围绕投资形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投资方案中应体现意向投资人的意志和授权(例如: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在投资方案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遴选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管理人将依据投资意向书、投资方案评审筛选重整投资人,入选者应根据管理人要求缴纳投资意向金。如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未被管理人确定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投资人的权利。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确定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重整投资人拒绝按照所确定为正式投资方案的内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六、保证金的处理

(一)报名保证金为参与投资、履行保密承诺的保证金,并非投资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能参与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

(二)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三)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前选择退出投资,自提交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因故无法继续推进的,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将在停止招募程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五)管理人遴选确定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六)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全部转化为投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七)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有权没收并作为债务人的破产财产:

1.意向投资人被管理人确定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2.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该重整投资人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承诺,导致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

(八)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自动转为投资款项。

本公告及上述提示事项是管理人根据现有资料、情况作出,管理人对提示事项的完整性,以及其他未提示事项,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陕西锡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3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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