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昕德建筑(杭州)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亦昕德建筑(杭州)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6-01-07 公 开 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095次
  • 打印

亦昕德建筑(杭州)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3日裁定受理亦昕德建筑(杭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亦昕德建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日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亦昕德建筑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在破产清算案受理时,亦昕德建筑公司已无在职职工,但存在欠付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保等情况。经调取涉及亦昕德建筑公司的劳动仲裁文书、劳动争议判决书、执行裁定书,查询社保、个税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欠缴情况,调查履行及执行到位情况等工作后,管理人已核定完毕亦昕德建筑公司的职工债权,现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职工债权表详见附件。其中,因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职工债权涉及代扣代缴税款事宜,现暂以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认定的职工债权金额进行公示,相关金额在认定后有部分得到履行或者部分执行到位的,则以扣除已履行、执行部分后的金额为准,管理人将在发放时按照实际发放金额依法申报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可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债权表于2026年1月7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如对职工债权表内容有异议或认为有遗漏的,应于本次公示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异议截止期限为2026年1月22日下午17:00)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管理人邮寄和联系方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0层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王皓若19560448927,茹思颖17721054991。

亦昕德建筑(杭州)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附件:

亦昕德建筑(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姓名职工债权金额备注
1刘必春13265.00劳动仲裁裁决
2皮传波18262.70劳动仲裁裁决
3胡雲燕11000.00劳动仲裁裁决
4张锦凯33000.00劳动仲裁裁决
5张军18649.65劳动仲裁裁决
6姚玉龙9134.00劳动仲裁裁决
7樊允蒙15107.38劳动仲裁裁决
8吴全喜30876.91劳动争议判决
9吴福生20000.00劳动争议判决
10王文婷8746.13劳动仲裁裁决
11余正清16500.00劳动仲裁裁决
12梁瑞龙4273.20劳动仲裁裁决
13罗梅25994.84
合计224809.81


附件

20260107亦昕德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