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1破231号——杭州茉织华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1破231号——杭州茉织华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6-01-22 公 开 人:浙江天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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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杭州茉织华服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茉织华公司”或者“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号(2025)浙01破申238号。2025年12月20日,指定浙江天屹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案号(2025)浙01破231号。管理人于2025年12月29日接受指定(以下简称“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向茉织华公司职工进行调查,向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及滨江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等调查了解债务人的职工债权情况并进行核实确认。截至公告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茉织华公司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上统称职工债权)总额为9195.4元(详见职工债权公示清单),如后续经管理人审查仍有遗漏的职工债权将另行公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6年1月23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1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如无异议,请于2026年1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银湖花苑4号楼702室。联系人:李律师19143610108。

特此公示。

                                杭州茉织华服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16日

附: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附件

茉织华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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