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6)浙0304破12号——胡孙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6)浙0304破12号——胡孙国

公开时间:2026-01-28 公 开 人:浙江泽大(温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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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浙0304 破12 号

申请人胡孙国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于2025 年12 月30 日受理(2025)浙0304 破申165 号胡孙国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泽大(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胡孙国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胡孙国的债权人应于2026 年3 月15 日前向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浙江泽大(温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詹瑞丰、倪智文;联系电话:18858879339、17858477716;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6 层)申报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 年3 月25 日下午15 时30 分在瓯海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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