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北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告

关于申报北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北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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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关于申报北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告

2025年6月12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2025)京011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北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6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2025)京0112破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担任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田伟娟)。

2025年6月26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发布(2025)京0112破4号公告,债权人应在2025年8月1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核证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报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申报债权注意事项与所需文件详见附件!

管理人办公和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1801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100022

联系人:赵律师19117517232、王律师18612086365

传真 010-85110955

 

附件:北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及相关文件


附件

附件1 债权申报通知书及债权申报须知-城建深港 .pdf 下载
附件7-1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公告、通知书.pdf 下载
附件2-6 债权申报材料样式-城建深港.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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