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浏阳市港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浏阳市港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6 公 开 人: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 湖南铜顺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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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浏阳市港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浏阳市港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30日作出(2025)湘018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观复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对浏阳市港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2月3日作出(2025)湘0181破13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铜顺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浏阳市港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特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浏阳市人民法院决定于2026年3月2日14时30分在浏阳市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召开浏阳市港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签到,未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职工债权人不参会和表决,仅由职工代表发表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如有变化,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二、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在债权申报时已向管理人递交相关手续的无需重复提交,需变更相关手续的除外;

三、本次会议将对浏阳市港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议案》等事项进行表决,具体内容以书面会议资料为准。管理人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各债权人发送会议资料,债权人应及时仔细审阅会议材料及表决事项内容,并在2026年3月7日前将表决票通过EMS或顺丰提交给管理人统计。未在统计时间内书面回复或发表书面表决意见的,则视为该债权人同意全部表决方案。管理人将在表决期限届满后三日内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会议表决结果,请各债权人务必留意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

特此公告

浏阳市港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联系方式:曾宇晟,15073330069,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458号蓝湾国际广场B座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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