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湘01破26号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资产处置所涉及的资产拍卖公告

(2020)湘01破26号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资产处置所涉及的资产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24 公 开 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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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3月25日10时至2026年3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处置单位: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法院和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4、拍卖资料和拍卖清单的描述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法院、管理人、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为破产企业资产,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最终交付条件以现状交付为准,法院、管理人、拍辅机构不承担《标的物介绍》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法院、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物: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资产处置所涉及的资产。拍卖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活动开始前五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联系人:刘律师 13627337835)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拍辅机构(刘律师13627337835,陈先生18508472668)联系具体事宜。看样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看样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为准。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是否符合条件,请自行至相关部门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时间提前5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竞买开始前未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报名竞买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对拍卖标的物主张优先权的,请务必于开拍时间提前5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管理人、拍卖辅助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拍卖标的物对应房产交易、交付、取得及登记等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确定交纳义务人,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己方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特别提示:

1、成交后(含悔拍),需另付软件服务费(成交价的0.5%,封顶不超过50万元),由买受人承担;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当天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除500万元保证金外,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1500万元,余款需在2026年4月30前全部付清。管理人收到全部拍卖款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最终因买受人未能交齐拍卖款,管理人有权解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户单位: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银行账号:8111601012700468920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管理人重新拍卖时,原竞得者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由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破产管理人、拍辅机构将给予必要协助,如有需要,管理人将提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否出具裁定书由法院决定,管理人不作保证,竞得人也不得因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1、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服务商咨询电话:刘律师13627337835,陈先生185084726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附:拍卖页面链接 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1015525350196.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1.75da4b16cJw32Q&track_id=687b53b3-9d13-4928-9765-ecfa31a21ce7&scm=20140647.julang.biying.maxsf

拍卖须知

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 ,处置单位: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资产处置所涉及的资产。

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商标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拍辅机构对应的资产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土地、房屋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拍辅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六、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拍辅机构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要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管理人、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服务商咨询电话:刘律师13627337835,陈先生185084726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物: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资产处置所涉及的资产。资产信息如下:

序号资产名称清算价值计量单位
1土地使用权16,993,100.00产权持有单位: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
2房屋建筑物29,973,400.00产权持有单位: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
3构筑物1,532,700.00产权持有单位: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
4苗木85,500.00产权持有单位: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
5机器设备2,171,400.00产权持有单位: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
6办公设施设备104,800.00产权持有单位: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
7存货2,845,600.00产权持有单位: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
合计53,706500.00

1.土地使用权

根据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娄国用(2010)第09734号]复印件,本次评估范围为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娄底市娄星区娄涟公路以北(地号 1-6-75-1)的一宗工业用途的土地,宗地面积合计为 46298.29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 2060 年 09 月 06 日。该宗地现为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厂区使用,宗地内其地上已建成厂房、办公楼、门卫室等多栋房屋建筑物和钢结构棚、篮球场、喷漆房等多处构筑物。评估基准日,有 2460 ㎡、2080㎡、980 ㎡平地分别存在对外租赁情况。截止挂拍日,厂房租赁情况:娄底市鼎成管业有限公司承租车棚和平地,车棚面积1920㎡、平地面积2080㎡,合计4000㎡,租赁期限至2029年8月31日。其他租赁合同均已到期。

2.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 7 栋,建筑面积合计 17611.55 ㎡,均位于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娄涟公路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具体包括:

1号厂房(产权证号:娄房权证娄底字第00188539号),建筑面积5489.39㎡;

2号厂房(产权证号:娄房权证娄底字第00172251号,建筑面积8797.18㎡);

办公楼(产权证号:娄房权证娄底字第00188541号,建筑面积3197.08㎡);根据租赁合同资料,办公楼为一栋4层的房屋建筑物,第1层和第4层,自用或提供给园区内承租方配套使用。

西门卫室(无产权证,47.7㎡);

南门卫室(无产权证,39.1㎡);

螺杆机房(无产权证26.4㎡);

水泵房(无产权证,14.7㎡)

两栋厂房和办公楼建成于 2011 年,螺杆机房建成于 2012 年,两栋门卫室和水泵房建成于 2013 年。

3.构筑物

构筑物合计为 10 项,包括厂区内沥青路面、钢结构棚、油漆棚、篮球场、水池、烤漆棚、喷漆房、路灯等。上述构筑物均位于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娄涟公路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4.苗木

苗木共计 21 项,均位于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娄涟公路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5.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共计 116 项。包括送变配电站、监控设备及车牌识别系统、普通车床(c620400*1500)、回轮式六角车床(C336-1ф36)、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J23-8080T)、板料折弯机(WB67Y-100T)等。于评估基准日,维护保养状态一般,产权持有单位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经向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留守工作人员询问,设备闲置前均能正常使用。因现场条件限制,机器设备未启动测试。

6.办公设施设备

办公设施设备共计 358 项。办公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办公桌、空调、沙发、茶几等。于评估基准日,维护保养状态一般,产权持有单位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经向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留守工作人员询问,设备闲置前均能正常使用。因现场条件限制,办公设施设备未启动测试。

7.存货

存货主要为洒扫车、钢板、螺套等 4260 项存货,存放在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厂区内。

标的物其他情况详见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 2-0424号《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拟对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和湖南金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资产处置所涉及的资产清算价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前述资产情况为评估情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情况、数量等均以拍卖成交日的现状为准。

评估价:53,706,500.00元,起拍价:34,372,160.00元,保证金:5,000,000元(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250,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

1. 金华车辆国有建设用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均已设置抵押,拍卖价款需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债权,经管理人审查确定并交债权人会议审核,已确定的担保债权金额为18,229,274.11元。拍卖价款清偿该债权后,解除抵押。

2.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破产企业资产,拍卖成交时,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中买卖双方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确定交纳义务人,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己方应缴纳的税、费标准,管理人不对此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3. 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现场确认,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管理人仅按资产现状拍卖、交付,不承担资产瑕疵责任,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 拍卖成交后,若相关部门对有关数据或应缴纳税费项目的最终认定与本次拍卖文件有差异的,买受人不得以此向拍卖人、管理人或委托人提出异议和索赔请求。

6. 竞买人需要自行对标的物进行拆卸、搬运、吊装及清场等工作,标的物的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等交割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过程中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管理人、拍辅公司不承担责任。

7. 因金华车辆与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之间就“产业扶持资金”存在争议,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8. 金华车辆自设立至本次拍卖前欠缴的税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9. 买受人需承担金华车辆公司名下娄国用(2010)第09734号宗地内出租地块的全部瑕疵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地块现状存有未办证厂房所涉收购补偿、拆迁安置等衍生责任;因承租人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引发的继续履行、违约赔偿等合同责任;拍卖标的物所涉九仑村村民民间借贷债权,管理人虽已审查确认,可以根据重整计划受偿,但仍存在较大社会维稳风险。处理此风险的全部后果与费用概由买受方自行承担。

10. 标的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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