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旗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桂林市中旗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01 公 开 人: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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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旗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2024年6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桂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桂林市中旗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灵川县人民法院审理。2025年3月28日,灵川县人民法院指定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为桂林市中旗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顺利推进中旗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妥善处置债务人名下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中旗公司开发的临桂五谷泉·山景家园项目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在建工程测绘(提供已完工范围和施工部位)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旗公司开发的临桂五谷泉·山景家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桂林市临桂区原县委大院南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土地情况: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为桂林市中旗房地产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面积100276㎡。项目土地由3块组成,分别为:临国用(2010)第3498号(使用权面积38116.4㎡)、临国用(2010)第3499号(使用权面积32708.1㎡)、临国用(2010)第3499号(使用权面积17482.4㎡)。

2. 规划指标:原项目获批容积率1.5,地上建筑面积148377㎡,地下建筑面积54500㎡;临桂区政府于2020年2月28日下发临政办复【2020】22号文,同意将项目容积率增加至3.1。

3. 工程进展及投入:项目累计投入5000万元,已完成三通一平、土石方、桩基础、地下室部分、地上主体结构、砖墙砌筑等施工内容。具体已完工工程情况如下: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部分(1#、2#、3#、4#、10#、11#楼):原设计地上面积55171.93㎡、地下面积13301.1㎡,实际已施工地上面积7473.82㎡、地下面积13301.1㎡,其中1#、11#楼已封顶并完成部分墙体砌筑(装饰装修工程未施工),2#楼完成地下室结构,3#、4#、10#楼施工至二层结构。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施工部分(13#、14#、15#楼):已完成地下室及临街商业一层约2200㎡。

4. 手续情况:项目一期工程(1#、2#、3#、4#、10#、11#楼)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检测资质范围需涵盖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测绘相关内容,且已按规定向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资质申请或备案手续。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检测、测绘人员需持有相关执业证书,拥有从事房地产项目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测绘的丰富经验。

4. 申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项目人员与中旗公司、管理人、债权人或其他相关方不存在利害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检测、测绘职责的关系。

5. 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报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无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相关配套检测如需分包,需提前报备管理人并满足对应分包资质要求,且分包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对本项目实际存在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2#、3#、4#、10#、11#楼已施工部分,13#、14#、15#楼地下室及临街商业一层,以及已建成的地下室工程等)开展以下三项服务:

1. 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对项目现有的建筑结构进行全面安全性评估,出具合法有效的安全性鉴定结论;

2.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对项目已有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进行专业检测,涵盖相关材料、构件及施工质量检测等;

3. 建筑测绘:精准测绘项目已完工工程范围及具体施工部位,出具详细的测绘报告及相关图纸,明确已施工区域、施工进度及部位特征。

管理人开展上述工作的目的在于在处置资产时为意向人提供专业参考意见以及为买受人后续施工、工程验收提供基础资料。

(二)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公告要求,独立开展检测、测绘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指示和干涉,确保检测、测绘结果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2. 根据管理人要求,及时出席相关会议,就检测、测绘事项进行汇报、解答质询,为项目相关问题提供咨询支持,配合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按需出具书面说明。

3. 项目可能存在部分建设资料缺失情形,申报单位须具备在该情形下采取非常规方式开展检测、测绘工作的能力,报名即视为同意在此条件下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4. 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出具符合桂林市临桂区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现有工程建筑测绘报告(含已完工范围和施工部位相关成果),所有报告需真实、准确、完整,可作为项目后续处置的合法依据。若报告不符合要求,管理人有权拒绝支付未付款项,并要求返还已支付费用。

四、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名单位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对应证件、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申报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2. 报名申请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报名单位简介、参与本项目团队名单及成员简历、相关资质证书、执业证书、报价单(针对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测绘三项服务进行报价,报价为一口价、固定包干价,包含人员、差旅、住宿、检测测绘设备、报告出具等所有费用,无额外结算项)。

3. 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承接的房地产项目(尤其是在建工程、破产项目)中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测绘相关业绩,以合同、报告等原件复印件为准。

4. 本项目工作计划及人员安排:明确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测绘各环节流程、时间节点、拟投入设备、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职责分工等。

5. 承诺书:针对本公告资格要求、工作要求出具专项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记录、独立公正开展工作、保证检测测绘报告真实准确、按时提交工作成果、接受本项目报酬支付方式(出具正式报告支付30000元,剩余部分待项目财产处置后支付)、配合管理人及相关部门工作等。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17:00止(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

2. 递交方式: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寄出视为无效),邮寄递交需提前告知管理人。

3. 接收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号华润置地金融大厦24层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何律师,19178343807。

六、服务报酬支付方式

1. 中选机构确定后,管理人在收到正式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服务报酬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 剩余服务报酬待本项目财产完成处置后,由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破产清算程序统一支付,中选机构需同意该支付方式并在承诺书中明确载明。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募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接受灵川县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的监督。

2. 因建设主管部门调整检测、测绘内容需补充报告或相关结论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相关责任由中选机构承担。

3. 报名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若存在虚假陈述、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或中选资格,已产生的费用由该单位自行承担。

4.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桂林市中旗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桂林市中旗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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