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鸿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陕西鸿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陕西鸿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242次
  • 打印

陕西鸿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在职或离职职工: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7日裁定受理申请人陕西亿达昌建材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陕西鸿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鸿友诚公司)破产清算之申请,并于2025年523日指定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担任鸿友诚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鸿友诚公司欠付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进行调查。为调查核实鸿友诚公司的职工债权,依法保障职工权益,现就职工债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若鸿友诚公司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职工债权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2025年714日前通过邮寄登记材料或者现场登记的方式,向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对劳动关系、债权数额等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登记债权时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职工债权登记表》(见附件);

3.证明职工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单(条)或其他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凭证、工作证(牌)、入职登记表或其他证明入职时间的凭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其他证明离职时间的凭证、生效法律文书(若涉及仲裁、诉讼、执行)等。

 三、管理人将依据职工登记材料,结合现有资料调查核实鸿友诚公司职工债权。调查完成后,管理人将制作职工债权公示表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pccz.court.gov.cn)进行公示,请各位职工留意。公示期内,职工可通过电脑端登录上述网址,核实债权信息。公示期内如职工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未在异议期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职工对管理人调查结果无异议。

此外,若持有鸿友诚公司的资料、财产的,请及时移交管理人接管。

                  陕西鸿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

 

附:1.《职工债权登记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紫薇永和坊9号楼二单元1楼西户;

联系人及电话:王律师  13572891658

电子邮箱:renhepctd@126.com


附件

职工债权登记表 (鸿友诚).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