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2026)浙1003破6号——台州市百捷模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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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03-23 公 开 人:三门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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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6)浙 1003 破 6 号

      本院根据浙江双湖模具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裁定受理台州市百捷模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指定三门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 任管理人。台州市百捷模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6 年 4 月 23 日前向台州市百捷模塑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浙江省

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 20 号总商会大厦七层;邮政编 码:317100;联系电话:0576-83335306,13606761660;联系 人:潘群)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 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 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 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台州市百捷模塑有 限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 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 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台州市百捷模塑有限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在破 产程序终结前,应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 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根据本院、管理 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 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 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台州市百捷模 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 交付财产。

      本案以非现场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 时。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 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 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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