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0102破40号之一 张铭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终结公告

(2025)浙0102破40号之一 张铭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终结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31 公 开 人:上海中联(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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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浙0102破40号之一

2026 年 3 月 27 日,张铭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经管理人调查发现,张铭海在申请书或者财产申报等文件中,存在不完整、有错误或者其他误导的情况,且在本案中可能存在部分虚假陈述、瞒报行为。根据《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及《杭州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操作指南(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之规定,现申请终止张铭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本院认为,张铭海在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时提交的文件中存在不完整、有错误或者其他误导的情况,以及经管理人询问,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其大额财产去向及债务发生原因的证明材料,管理人的申请符合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院于2026 年 3 月 30 日裁定终结张铭海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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