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1破26号——杭州苏珀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1破26号——杭州苏珀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6-04-03 公 开 人: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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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苏珀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日作(2025)浙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苏珀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珀曼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作(2025)浙01破26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担任苏珀曼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依据生效裁判文书、职工债权人提供的证据、管理人通过社保系统、银行系统、公积金系统查询的信息,结合法定代表人的陈述,截至2026年3月31日,依法认定职工债权如下:

认定苏珀曼公司职工债权2笔,职工债权金额为313700元。详细情况请查看附件《杭州苏珀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4月30日前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记载的债权信息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证据资料要求管理人更正,经管理人审查不予认定异议的,可在收到管理人的审查决定后及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害关系人也可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4月30日前直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债权确认诉讼)。

特此公示。

联系人:曾律师 13958806280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欧美金融城T4美国中心30层

附件:《杭州苏珀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杭州苏珀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杭州苏珀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序号姓名职工债权金额(元)
1金士敏216000.00
2南京腾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97700.00


附件

【苏珀曼案】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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