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4)浙0112破26号——杭州临安宏英炒货食品厂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4)浙0112破26号——杭州临安宏英炒货食品厂

公开时间:2026-04-01 公 开 人: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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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特别说明:本拍品为破产案件的相关产品,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独立履行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杭州临安宏英炒货食品厂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5月6日10时至2026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门户网站https://sf.taobao.com进入“阿里资产·司法”板块,点击进入“破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杭州临安宏英炒货食品厂名下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汤家湾村的仓储用地及仓储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苗木、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等。

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号:临国用2009第03567号,用途:仓储用地,面积:364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59年03月30日,权利性质:出让。

地上附属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水泥地坪、围墙、不锈钢伸缩门等。

苗木:两棵桂花树。

机器设备:主要包括蒸汽锅炉、烘干机,坚果破壳机、背封自动包装机等各类坚果生产设备。

(二)特别说明:厂区内有11处无证建筑(建筑面积合计1141.62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届时以厂区现状一并交付。为客观反映财产整体实际使用价值,在本次资产评估及确定起拍价时,已参考并吸收了上述无证建筑的存在对整体资产价值的影响,但该评估仅作为确定起拍价的参考,买受人取得的是该部分无证建筑的相关使用权益。

具体情况等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起拍价:1,023,175.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电话:15258092700,王律师。如需看样,请至少提前一天与管理人联系预约,管理人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欠费等情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次拍卖以现状交付,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品过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补办权证、现场测绘等),对于过户手续等相关事项,管理人适时予以协助和配合。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不能过户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说明:因不动产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管理人无法取得,土地情况较为复杂,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五、税费等费用承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后,本次拍卖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后,与标的物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对应附加税费(若有)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及过户手续有关税费数额、税费票据开具等问题,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成交后,买受人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具体请咨询阿里资产平台)。

依法应由债务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已纳税(费)票据、支付凭证,自过户手续办妥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申请支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税(费)。逾期申请办理垫付税(费)支付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

六、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当地政府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或不能入驻等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是否符合各项过户、登记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确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特别提醒:

1、杭州临安宏英炒货食品厂的厂区内存在无证建筑11处,无证建筑面积共计1141.62平方米。届时以厂区现状一并交付,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被政府部门拆除、没收、不能办出产权证、行政处罚等风险。管理人对于无证建筑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的承诺和保证,也不负责办理无证建筑的过户手续。

2、债务人厂区内存在占用或租用村民集体土地约1177.31平方米,若该资产与所在村、村民及其他权利人有任何遗留问题或使用纠纷,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本次拍品中的土地使用权所在的宗地面积为364平方米,厂区内无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苗木等位于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之上,两类土地界限四至不明,仅有国有土地的界址点,现场无法相互区分。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即视为对上述情况全部了解并接受现状,管理人或法院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标的物中的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数量繁多,请竞买人实地查看标的物后,再确定竞买,如有缺损或数量不足,拍卖人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资产评估报告》及附表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后续使用价值、变现能力等因素。拍卖标的物的种类、质量和数量具体以现场情况和实际交付情况为准。如出现数量或种类缺失、质量不佳、无使用价值、无法再次变现等情况的,管理人或法院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4、厂区内有30型不锈钢天然气杀青机1套,该设备为第三人所有并由其自行处置。该第三人已向管理人书面承诺限期腾退,逾期未腾退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可根据书面承诺自行向第三人主张腾退事宜。

5、竞买人必须充分考虑标的物的已知瑕疵(详见拍卖标的物介绍)和未知瑕疵所可能产生的过户、使用等一切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或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公告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依据的是现有的登记资料。拍卖成交后,在不动产办理或变更登记过程中,如不动产登记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导致面积与现有测绘、评估报告有误差的,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数据为准,拍卖人对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管理人无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如因买受人自身资格不符合过户要求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8、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经管理人审查确认。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5月16日15时前缴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杭州临安宏英炒货食品厂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126101013700016813)。

买受人在缴清前述款项及付清淘宝网规定的软件服务费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若有)等原件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自行至管理人处办理拍卖标的的交付手续。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付清拍卖价款、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须承担重新拍卖后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额部分,且如所没收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管理人再次拍卖所需支出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损失的,买受人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其他有关法律责任。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咨询电话:15258092700,王律师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A座25楼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临安宏英炒货食品厂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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