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2026)浙0702破16号——徐琍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2026)浙0702破16号——徐琍

公开时间:2026-04-01 公 开 人: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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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浙 0702 破 16 号

本院根据徐琍的申请于2026年3月16日裁定受理徐琍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26年3月30日指定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徐琍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4月17日前,向徐琍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585号环球商务大厦B座2楼,邮政编码:321000,联系电话:13566765173)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徐琍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2026年4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在婺北人民法庭第七审判庭(金华市环城北路73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该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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