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法院:(2025)湘0422破7号——衡阳凯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衡南县人民法院:(2025)湘0422破7号——衡阳凯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6-04-07 公 开 人:湖南南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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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湘0422破7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衡南县水利局的申请,于2025年12月5日裁定受理衡阳凯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顺环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1日指定湖南南舫律师事务所担任凯顺环保公司管理人。凯顺环保公司债权人应于2026年4月23日前,向凯顺环保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银泰红城二期E9栋二楼湖南南舫律师事务所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34-8239333、罗冬18807349110、李静1376242984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凯顺环保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凯顺环保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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