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26)湘0103破3号——湖南省中城富通商贸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26)湘0103破3号——湖南省中城富通商贸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5 公 开 人: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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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0日依法裁定受理湖南省中城富通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中城商贸”)破产重整案,并于2026年4月27日指定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中城商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17:00前,向管理人通过邮寄或现场申报两种方式申报债权(邮寄、现场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郡雅园长沙中国城港湾商务酒店五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律师15073117351,赵律师13974922826。因债权申报场地条件有限,线下申报债权请提前准备好纸质债权申报文件及证据材料,现场不提供扫描复印等服务)。

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未在本公告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仍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城商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中城商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湖南省中城富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书及附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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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富通】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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