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26)苏0116强清9号——六合县灵岩中心食品站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26)苏0116强清9号——六合县灵岩中心食品站

公开时间:2026-05-25 公 开 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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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2026年2月2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江苏省六合县食品公司的申请作出(2026)苏 0116 强清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六合县灵岩中心食品站(以下简称“灵岩食品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6)苏 0116 强清9号《决定书》指定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担任灵岩食品站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法有序开展清算工作。截至公告之日,管理人未接管到灵岩食品站的证照、印章等资料。为防止清算期间灵岩食品站印章、证照被盗用,给灵岩食品站及债权人造成不当损失,清算组特声明如下:灵岩食品站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等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印章证照自2026年2月2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六合县灵岩中心食品站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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