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0105破22号——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5)湘0105破22号——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5-26 公 开 人: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 湖南铜顺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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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2年5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1破申6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沙翔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5月12日作出(2022)湘01破143号民事裁定将该案移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处理,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日作出(2025)湘0105破2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和湖南铜顺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现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2:30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第8审判庭召开湖南星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手续及证件:

1. 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用于管理人留存,下同);

2. 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出席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债权申报时已经提交的除外)。

本次会议开始前三日,管理人将会议文件上传全国破产企业重整案件信息网,请债权人及时下载查阅。

请核对您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中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或有变更,如有错误或变更,请自收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联系管理人进行更改。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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