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26)浙0603破28号——绍兴柯桥六纺纺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26)浙0603破28号——绍兴柯桥六纺纺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6 公 开 人: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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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6)浙0603破28号

  本院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分行的申请,裁定受理绍兴柯桥六纺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 案,并同时指定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绍兴柯桥六纺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绍兴柯桥六纺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含 30 日)前,向绍兴柯桥六纺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通 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温渎路 161 号金汇大厦五楼;邮政 编码:312030;联系人:沈利;联系电话:13600632829】申报债 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 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 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 程序行使权利。绍兴柯桥六纺纺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 有人应当向绍兴柯桥六纺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召开方式请电联绍兴柯桥六纺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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