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6)苏0509破215号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6)苏0509破215号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7 公 开 人: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408次
  • 打印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苏0509破215号

   2026年5月20日,本院根据路育社的申请裁定受理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于2026年7月17日前向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办公楼C座12楼,收件人:曹永吉、蒋禹成,联系电话:15000559186,18013961363)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7月24日13时30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十二法庭(吴江区高新路788号)召开。

   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公告(凯琴商管).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