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陕08强清1号——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2026)陕08强清1号——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8 公 开 人:陕西三联重整清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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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鑫铄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清算案

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7日作出(2026)陕08清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榆林市榆阳区鑫铄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铄煤炭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17日作出(2026)陕08清申1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三联重整清算管理有限公司组成清算组。现就鑫铄煤炭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向各评估机构发送本次选聘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项目概况

榆林市榆阳区鑫铄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榆林市常乐堡矿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李玲,持股比例41%;孙爱国,持股比例8%。登记状态:开业。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及煤产品、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一)对鑫铄煤炭公司位于常乐堡公司矿区内钢结构厂房、洗煤设备,还有2层办公楼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和分析报告。

(二)根据人民法院和清算组的要求,对市场价值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三)根据清算组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根据清算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所提相关问题进行答疑。

三、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在陕西省属地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具有固定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债务人破产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的机构。

(二)有破产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经验和专业评估人员,并能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四)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或处分。

(五)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入选最新一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平台》或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平台》的机构。

(六)在同等资质情况下,具有破产案件评估业务经验的公司优先考虑;报价优惠者优先考虑;

(七)有以下情况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委托事项: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承诺事项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清算组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时出具符合清算组要求的报告。

(二)报名单位同意,先行出具报告,服务费用在本案破产财产分配且出具发票后一次性支付。

(三)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报告过期后清算组要求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者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调减相应费用。

(五)评估机构一旦被选定,自选定之日起3日内派专业工作人员进场,并自进场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

(六)参与本次委托事项的评估工作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报名条件”第七项情况。

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

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不良记录的。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五、 竞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竞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竞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人介绍(需包括参选人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初步的服务方案(需包括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等)。

3.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收费金额能否打折等。

4.竞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应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破产案件的业务经验);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六、竞争文件的准备与提交

(一)竞争文件的准备

1.竞争文件各封面均需要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全部文件需要装订成册,密封完成后加盖参选人公章(可加盖骑缝章)。

2.参选人应提交一式两份的密封竞争文件。

3.参选人提交竞争文件时,需提供与竞争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二)竞争文件的提交

1.参选人应最迟于2026年6月5日12:00前现场提交书面的竞争文件,提交材料均不予退还。

2.竞争文件接收地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1层,联系人信息:全佳:029-88662657。

七、评估机构的确定

为保证强制清算工作的顺利推进,清算组对报名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有权根据报价、业绩、工作计划等条件综合评审确定一家评估机构,选定评估机构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

如中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清算组有权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如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且经清算组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的,清算组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榆林市榆阳区鑫铄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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