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心诺工贸有限公司会后申报债权审查公告

常山心诺工贸有限公司会后申报债权审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7 公 开 人: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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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申报债权审查公告

各位债权人:

常山心诺工贸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非现场方式表决和债权核查方案》,对本次会议后债权调整、补充申报等需在本次会议后核查的债权,可实行非现场方式核查。管理人对补充申报债权进行了如下审查:

截至2026年5月27日,因税务机关数据调整,相关税务部门已就本案所涉债权完成重新核算与申报。本次重新申报的债权总额为519,858.05元。对于该笔债权,管理人经审查确认的金额与申报金额一致。

经管理人调查,心诺公司存在欠缴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50,947.23元;另欠付职工杨忠凤职工债权11,382.01元。

请各位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核查。债权人如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向管理人提交《债权异议表》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应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完成核查后十五日内(2026年6月11日前)向常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同意管理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山心诺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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