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浙01强清23号——央泰(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浙01强清23号——央泰(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6-06-01 公 开 人: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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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1强清23号

本院根据浙江泰亨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4月28日受理央泰(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22日指定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央泰(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央泰(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39楼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孙律师1956049882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央泰(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央泰(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央泰(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央泰(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2-强清23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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