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湘01破13号——湖南省国富洞庭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湘01破13号——湖南省国富洞庭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6-06-02 公 开 人:湖南本佳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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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5年11月29日,本院裁定受理湖南省国富洞庭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依法指定由湖南本佳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湖南省国富洞庭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通讯广场行政公馆26031房,联系电话:聂拥华13874117660,海永恒15116139186,邮箱:865978086@qq.com),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湖南省国富洞庭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方式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 O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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