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法院:(2026)浙0783破4号——东阳市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东阳市人民法院:(2026)浙0783破4号——东阳市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公开时间:2026-06-04 公 开 人: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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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浙 0783 破 4 号之一

2026 年3月30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洪珠的申请裁定受理东阳市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东阳市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分配,现管理人申请宣告东阳市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本院认为,债务人东阳市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 2026年6月2日宣告东阳市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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