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9破6号——杭州彬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9破6号——杭州彬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6-06-03 公 开 人: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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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彬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杭州彬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2025年3月12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杭州彬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彬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及实际情况,彬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多次分配。

管理人于2025年9月25日开始实施第一次分配,根据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将分配额汇入债权人的账户,分配金额为211,713.00元。

管理人于2026年6月3日开始实施第二次分配,根据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将分配额汇入债权人的账户。截止2026年6月3日,管理人向债权人支付分配额、清偿破产费用合计为38,312.95元,其中:支付普通债权的分配额合计为10,025.95元,清偿破产费用合计为 28,287.00 元。上述情况详见附件:杭州彬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债权清偿分配明细表(第二次)。

本次分配为最终分配。

债权人应及时受领破产财产的分配额,债权人自本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未提供有效受领分配金额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特此公告。    

杭州彬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盖章)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附:杭州彬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债权清偿分配明细表(第二次)


杭州彬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债权清偿分配明细表(第二次)

日期:截止2026年6月3日   单位:元/人民币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编号名称金额清偿金额备注
1破产案件诉讼费用2,525.002,525.00清偿
2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762.00762.00清偿
3管理人报酬25,000.0025,000.00清偿
合计28,287.0028,287.00

二、普通债权

编号债权人名称债权金额(扣除劣后债权金额)分配金额备注
1桂山宏592,000.0010,025.95清偿
合计592,000.0010,025.95
总计38,312.95


附件

2026.6.3彬汐分配公告 第2次.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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