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四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公告

永恒四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湖南省永州市永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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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永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公司合并清算案

  

 

湖南省永州市永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25年5月29日将《湖南省永州市永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公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管理人已于6月18日公示了表决结果,该方案未经此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永恒四公司于2022年分别进入清算程序后,于2023年9月7日经法院裁定合并清算,至今已超三年。在此期间,管理人根据部分普通债权人的意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探讨重整可能性,但至今无人报名、也无人提交重整方案草案;实控人亦向管理人表示无力重整,要求管理人依法处置资产偿还债务;因主要资产均设立了抵押登记,资产也无以以物抵债方式清偿债务之法律基础。此次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及资产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已充分保障了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债权人对人民法院裁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有异议的,可于2025年7月31日前依法向管理人提交可行的书面方案。如无人依法提交切实可行且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书面方案的,管理人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请法院裁定认可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待法院裁定后依法执行。

特此公告。

 

湖南省永州市永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公司管理人

                                          202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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