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瑞驰合众名下车辆实际使用人尽快与管理人联系的公告

关于请瑞驰合众名下车辆实际使用人尽快与管理人联系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北京瑞驰合众汽车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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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驰合众名下车辆实际使用人尽快与管理人联系的公告

瑞驰破管报字20250708-1号

 

2023年4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3)京01破申3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瑞驰合众汽车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驰合众”或“被申请人”)破产清算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3年8月14日作出(2023)京01破19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

经管理人查询,瑞驰合众名下登记了多辆机动车,但管理人至今未能成功接管到登记车辆的对外租赁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资料,无法核实瑞驰合众名下车辆的实际状态及价值。接管并调查瑞驰合众名下车辆系本案的关键因素,该等车辆亦为瑞驰合众的重要资产。为妥善解决本案车辆实际使用人的诉求,并进一步推进本案的程序,特此发布本公告:

请租赁瑞驰合众名下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及与瑞驰合众就该等车辆存在纠纷的相关人员尽快与管理人取得联系。

管理人联系方式:

手机:13141100261     010-50867639(王律师)

电子邮箱:zeyu.wang@kangdalawyers.com

 

 

北京瑞驰合众汽车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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