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车辆遗失报备的函

滨海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车辆遗失报备的函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滨海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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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车辆遗失报备的函

 

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2025年5月19日,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下称滨海法院)作出(2025)苏092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滨海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安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2025)苏0922破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瀛鑫律师事务所、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华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安华公司名下登记大型汽车辆,分别为车牌号码苏JH7806,车辆型号THT5256GJB01,状态显示逾期未检验,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苏JH7882,车辆型号THT5256GJB01,状态显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苏JH7801,车辆型号ZZ5255GJBN4345A,状态显示逾期未检验,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苏JH9055,车辆型号SY5382THB,状态显示查封,逾期未检验。

小型汽车辆,车牌号分别为苏J7GF56,车辆型号CC1032PA41A,状态显示查封,违法未处理;苏JH6728,车辆型号LZW6390B3,状态显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

截止目前,管理人尚未接管到以上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向贵所报备以上车辆遗失。

此函告

 

 

                       滨海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1、受理破产申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管理人联系方式:江苏省盐城市新都东路82号未来科技城C2幢1404B室   马琳,电话:15305100950;赵尚芹,电话:13270078811


 

滨海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车辆遗失报备的函

 

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5月19日,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下称滨海法院)作出(2025)苏092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滨海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安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2025)苏0922破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瀛鑫律师事务所、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华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安华公司名下登记大型汽车辆,分别为车牌号码苏JH7806,车辆型号THT5256GJB01,状态显示逾期未检验,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苏JH7882,车辆型号THT5256GJB01,状态显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苏JH7801,车辆型号ZZ5255GJBN4345A,状态显示逾期未检验,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苏JH9055,车辆型号SY5382THB,状态显示查封,逾期未检验。

小型汽车辆,车牌号分别为苏J7GF56,车辆型号CC1032PA41A,状态显示查封,违法未处理;苏JH6728,车辆型号LZW6390B3,状态显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

截止目前,管理人尚未接管到以上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向贵所报备以上车辆遗失。

此函告

 

 

                       滨海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1、受理破产申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管理人联系方式:江苏省盐城市新都东路82号未来科技城C2幢1404B室   马琳,电话:15305100950;赵尚芹,电话:1327007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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