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债权申报、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登记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债权申报、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登记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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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01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景云祥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5627日出具2025)川017决定书,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景云祥公司管理人,开展景云祥公司破产重整工作。

一、债权申报

本案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82916。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的债权,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申报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债权人现场申报的,须提前一日预约。现场申报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朋大道科园三路4号火炬时代B8楼景云祥公司办公室或管理人办公室。现场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联系人:潘律师183 8210 9108张律师(136 7804 2495

(二)债权人在与管理人提前沟通后,也可邮寄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债权申报资料邮寄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OCG国际中心B15层,联系人:张律师136 7804 2495。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并在邮寄单注明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

各债权人须将债权申报材料完整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990973970@qq.com

债权申报的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债权申报通知书》,债权申报相关附件详见附件《债权申报表》和《债权补充申报表》。

、未履行完成的合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现就登记景云祥公司及合同相对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做如下要求:

登记期限合同相对人应于202572317时前向管理人登记成立于2025623日前景云祥公司和合同相对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含金钱给付、财产交付以及行为义务等在内的所有合同义务。

登记材料合同相对人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合同、履行凭证及其他证据材料并书面说明合同的履行情况。

登记方式合同相对人应在与管理人取得沟通并确认登记材料完备后进行邮寄,收件地址跟债权申报地址一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要求

(一)召开时间:2025 912上午10

(二)召开地点:采取网络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相关事宜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三)参会要求: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其他   

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管理人联系人:潘律师183 8210 9108、张律师(136 7804 2495

 

 附件:1.《债权申报通知书》

2.《债权申报表》

3.《债权补充申报表》


附件

附件2 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附件3 债权补充申报表.docx 下载
附件1 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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