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双友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仪征市双友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8-05 公 开 人:仪征市双友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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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双友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5)仪征双友破管字第014-1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于2025416日作出(2025)108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仪征市双友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619日作出(2025)10811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仪征市双友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一)调查职工债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下称职工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二)调查过程

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的依据有:1.前往仪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大队、社保医保机构及人民法院调取的相关证据材料;2.管理人向职工了解核实的情况,包括(2022)苏1081民初74号民事调解书一份、银行卡/活期存折交易明细二份、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份;3.职工通过微信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

(三)调查结果

1.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欠付袁德祥1名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91627元,详见职工债权表。

2.经管理人依法履职,尚未查明的情况。

2025729日,经管理人调查,职工陈桂香向管理人提供了欠薪清单:截至20219月债务人欠付祁修胜3484元、陈桂香3183元、张文珍5193元、赵正山6691元、潘良山4718元、陈旭4266元、贾祖萍1695元;职工熊善红表示具体欠薪金额需要整理后提供给管理人,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仍未向管理人提供。

对于上述职工债权,因管理人未接管到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书面材料,现有证据材料尚无法证实其真实性和金额的准确性,管理人将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继续履职调查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职工袁德祥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中个人还欠的社会保险所属期间为20216月至20224月,但依据(2022)苏1081民初74号民事调解书,袁德祥与债务人约定于2021530日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暂无证据证明袁德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仍在债务人工作,故个人还欠的社保部分不予确认。

2.管理人确认的职工债权的相关证据材料现由管理人保管,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阅。

3.对于尚未核实到的职工债权,管理人将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继续履职调查并公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人依法将职工债权及劳务报酬的调查情况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202586-2025820日)。

5.职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劳务报酬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仪征市双友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八月五日

 

附:职工债权表

仪征市双友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表

单位/币种:元/人民币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确认金额

备注

工资

经济补偿金

1

袁德祥

41627.00

50000.00

民事调解书总金额135000元,裁决后已支付工资43373元。

 

合计

41627.00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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