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喜盈田超市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须知

湖南喜盈田超市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须知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湖南喜盈田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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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喜盈田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各位债权申报人:

    202563日,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法院以(2025)湘06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湖南喜盈田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为湖南喜盈田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核查等破产工作为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债权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人应在 2025831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补充申报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的50%计取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所公函及律师证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表以及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3、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如:合同、协议、往来账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等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有效账户信息(应具体到开户银行支行或营业部)、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微信联系人等(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金额应具体明确;

2、附利息的债权自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申报利息计算期间不应超过202563

3、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碳素墨水,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一份。申报孳息或违约金涉及多笔债权的,应分别列明每笔债权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

4、债权申报通知书的寄送不构成管理人对债权的确认或对无效债权的重新确认,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5、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未如实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1、现场地址岳阳市湖滨大道569号山语湖5号楼15A(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

3、邮寄地址:岳阳市湖滨大道569号山语湖5号楼15A

4、联系人:任磊,联系电话:17718929188

5、申报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工作日

6、信访接待(每周二上午),注意:信访人员需要提前电话预约,且信访时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并按要求填写信访工作接待登记表,否则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待,敬请配合工作,谢谢。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9月15日15时00分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网络会议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时请携带有效证件。

   特此公告。

 

 

湖南喜盈田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十六


附件

受理裁定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材料.pdf 下载
01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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