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公 告

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公 告

公开时间:2026-05-26 公 开 人: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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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26428日作出(2026)鲁0102清申1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102MA3CC9WD3Y;登记机关: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6513日作出(2026)鲁0102强清14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为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简称清算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2026625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七楼;电话:1396408292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及时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现要求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有关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经营证照、印章、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若上述期限届满后清算组未接管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相关经营证照、印章则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全部证照印章,自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受理之日起(2026428日起)作废。因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无关,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该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清算组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三、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理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济南展傲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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