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西地澜沧江水电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双江西地澜沧江水电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8-22 公 开 人:双江西地澜沧江水电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28次
召开时间:2025-09-09 09:00
  • 打印

关于召开第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双江西地澜沧江水电矿业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3725日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云09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双江西地澜沧江水电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并经其同意,定于2025999通过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第次债权人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一)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二)表决《双江西地澜沧江水电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表决时间及表决形式

(一)表决形式

根据《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之规定,各债权人自行阅读会议文件,并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系统上通过网络投票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表决时间

2025999001800分。

(三)表决结果

管理人将按照《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之规定进行投票统计,在表决结果确定后,管理人将以短信形式将表决结果告知各债权人,同时将通过管理人微信公众号破产清算信息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

注:本次债权人会议不接受延期表决申请,表决事项将于202593日上传至“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债权人如需内部决策程序的,请提前做好有关安排。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恒隆广场办公楼33楼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

人:18087132049(金);13888553953(李)。

特此通知


 

 

 

双江西地澜沧江水电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十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