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声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公告

东莞市声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6 公 开 人:东莞市声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11次
  • 打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粤19破134之一

本院于2025年10月10日裁定受理东莞市声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10日指定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为声誉公司管理人。2025年12月17日,管理人以声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本院宣告声誉公司破产。

截至目前,管理人已查明并接管了声誉公司的现金财产1300元、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同时查明声誉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商业街支行存在已转为睡眠状态的存款余额115172.84元。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由管理人按照规定向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报废处理。经管理人向车辆管理门问询,车辆报废所得款项预计约为2500元。据此,声誉公司破产财产预计为118972.84元。声誉公司已确认的到期债权为705301元,其中职工债权280119.65元、社保债权15958.36元、普通债权409222.99元。

本院认为:声誉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无重整、和解的可能。管理人提请本院宣告声誉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作出(2025)粤19破1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东莞市声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院民五庭联系人:王兆东0769-89811940

东莞市声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廖金辉,联系电话:13827238559

附件

【声誉】宣破裁定+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