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6 公 开 人: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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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招募投资人公告

肥东华夏幸福产业小镇投资有限公司以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柔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条件为由,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提出对汉柔公司进行预重整申请。肥东县人民法院2025年2月24日作出2025) 0122 破预1号《决定书》,决定对汉柔公司启动预重整2025年2月24日肥东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0122破预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担任汉柔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20251011肥东华夏幸福产业小镇投资有限公司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申请将汉柔公司破产预重整转为破产重整。20251031肥东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0122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汉柔公司的破产预重整程序,并裁定受理肥东华夏幸福产业小镇投资有限公司对汉柔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5年11月4日,肥东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0122破5号《决定书》,指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公开公正引入汉柔公司重整投资人,实现汉柔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实现汉柔公司重整目的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汉柔公司重整投资人。欢迎具有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管理能力及行业优势的意向投资人参与对汉柔公司的重整投资报名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汉柔公司基本情况

汉柔公司2020915日经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公司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9800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MA2W7K491K法定代表人为曹磊。汉柔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98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日期为2040915。经营范围为:电子科技研发;材料科学研究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玻璃、电子工业用超薄玻璃制造;玻璃和光学材料销售(含互联网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2020915日起至无固定期限

2020年12月24日,股东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为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月12日,汉柔公司根据前述变更登记记录对其股东名称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股东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汉柔公司的持股曾先后3次被相关人民法院冻结。2022年8月2日,天津海事法院冻结了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汉柔公司的持股99.96万元,冻结期限为3年。2023年1月3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汉柔公司的持股9800万元,冻结期限为3年。2023年10月8日,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冻结了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汉柔公司的持股9700万元,冻结期限为3年。

汉柔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在建柔性玻璃池炉,其评估价值为9,557,105.00元,需要说明的是,鉴于在建柔性玻璃池炉的建设施工资料均为保密,本次评估机构按照在建工程明细账进行确认在建柔性玻璃池炉的评估价值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在评估价值时点即2025年10月31日,汉柔公司名下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0,372,491.00元,其中。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管理人暂审核认定汉柔公司的总负债为133,783,791.67元。

二、重整范围

汉柔公司重整范围设定为汉柔公司100%股权,重整投资人以一定的投资款对价获取汉柔公司100%股权。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款为汉柔公司重整计划偿债资金,依法按照重整计划用于清偿各类债权。

三、投资总额

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660万元

四、招募方式及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或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投资标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 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招募条件。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5.管理人根据本案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提交的资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主要为意向投资人主体、意向投资人简介、投资意向概述等。

2、《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附件2)。主要为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意向投资人有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合法等。

3、《保密承诺函》(附件3)。

4、意向投资人系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系其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为非负责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为非本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投资人应当共同授权委托一人或两人作为共同经办人。

5、如为联合投资人的,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和权利义务。

6、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

注:以上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名按印,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均可报名。

2、报名资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应按上述要求递交报名资料。若送达的材料不全或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送达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件人: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程律师  13856950383

收件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999号中侨中心A座17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4、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缴纳保证金人民60万元,未按时缴纳或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按时到账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报名及退出本次遴选。

意向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后续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保证金本金全额退还到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在管理人账户期间不计息)。

管理人账户信息:

账户名: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账号:3401041060000553703

(四)资格审核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邮件、微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

(五)确定投资人

1、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重整意向投资报名文件后将对报名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公告期满后3日内以短信方式向意向投资人留存给管理人的联系电话发送短信通知。

2、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意向投资人如在提交书面材料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确定遴选机制,安排评选工作,同步开展与意向投资人的商业谈判或协商,确定本次招募的中选投资人。

3、最终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正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收到管理人的正式通知后,应在管理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4、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重整投资人应配合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完成汉柔公司重整程序。

四、意向投资人确定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1、遴选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意向投资人。

2、遴选以保持汉柔公司存续和发展实现汉柔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各类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二)中选意向投资人确定原则

1、如仅有一个意向投资人,且其满足本次招募条件的,则其为中标人。

2、如有两个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且其均满足本次招募条件的,价高者为中标人。

3、中标人因违反本公告内容无法中标,或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比中标人投标价次之者自动中标,以此类推。

五、风险提示

(一)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理解和知晓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二)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汉柔公司及汉柔公司重整资产、负债等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三)汉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能否取得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能否取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能否顺利执行落实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

(四)招募公告有关汉柔公司的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和自担风险。

(五)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也有权决定重新招募意向投资人,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六)汉柔公司按现状重整,对重整企业后续经营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变更、行业准入等),请意向投资人自行向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办理的流程、条件、期限等相关规定。管理人对股权变更登记或资产产权变更登记等不作保证,以属地政府的决定或审批为准。

(七)汉柔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多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税务信用风险等可能影响汉柔公司信用记录修复,意向投资人应自行调查了解与处理信用修复相关事宜。同时鉴于该等问题涉及政府、法院等部门且存在较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盲点,由此可能影响投资目的,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判断风险。

(八)人民法院规定的债权期限虽然已截止,但债权人依法仍然可以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不能确定汉柔公司对外负债的最终实际情况,意向投资人需自行评估相应风险。

(九)汉柔公司是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汉柔公司股东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于辰、陈婵娟夫妇,曾因合同诈骗罪被有关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许于辰、陈婵娟夫妇等的相关刑事犯罪对汉柔公司及其资产的相关影响,意向投资人需自行、谨慎地评估相应风险

(十)汉柔公司成立以来与属地政府、相关公司等主体签订的合同,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等情形,可能导致汉柔公司未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后果,意向投资人需自行评估相应风险

(十一)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关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通知、公告等信息,并及时作出应对,同时自负因各项规定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六、特别声明

1、本招募公告仅限于确定汉柔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有效推动本案的进程,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2.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通过初步审查后,根据相关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3、本次重整以汉柔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的,视为其同意按汉柔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均无异议。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

特此公告

 

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220

 

附件1 :《报名意向书》

附件2 :《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

附件3:《保密承诺函》

附件

汉柔公司附件3.pdf 下载
汉柔公司附件2.pdf 下载
汉柔公司附件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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